【類經 卷十二 論治類 治病必求於本129】
(素問陰陽應象大論)
黃帝曰︰陰陽者,天地之道也,萬物之綱紀,變化之父母,生殺之本始,神明之府也,(凡天地萬物變化生殺神明之道,總不外乎陰陽之理,故陰陽為萬事之本。)
治病必求於本。
(萬事萬變既皆本於陰陽,而病機藥性脈息論治則最切於此,故凡治病者在必求於本,或本於陰,或本於陽,求得其本,然後可以施治。
此篇上下詳義已見陰陽類第一章,本類復列首篇者,蓋以治病之道,所重在本,故特表而冠之,觀者當彼此互閱。
愚按︰本者,原也,始也,萬事萬物之所以然也。
世未有無源之流,無根之木,澄其源而流自清,灌其根而枝乃茂,無非求本之道。
故黃帝曰︰治病必求於本。
孔 子曰︰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。
此神聖心傳出乎一貫,可見隨幾應變,必不可忽於根本,而於疾病尤所當先,察得其本,無余義矣。
惟是本之一字,合之則惟一,分之則無窮。
所謂合之惟一者,即本篇所謂陰陽也,未有不明陰陽而能知事理 者,亦未有不明陰陽而能知疾病者,此天地萬物之大本,必不可不知也。
所謂分之無窮者,有變必有象,有象必有本,凡事有必不可罔顧者,即本之所在也。
姑舉其略曰,死以生為本,欲救其死,勿傷其生。
邪以正為本,欲攻其邪,必顧 其正。
陰以陽為本,陽存則生,陽盡則死。
靜以動為本,有動則活,無動則止。
血以氣為本,氣來則行,氣去則凝。
証 以脈為本,脈吉則吉,脈凶則凶。
先者後之本,從此來者,須從此去。
急者緩之本,孰急可憂,孰緩無慮。
內者外之本,外實者何傷,中敗者堪畏。
下者上之本,滋苗者先固其根,伐下者必枯其上。
虛者實之本,有餘者拔之無難,不足者攻 之何忍。
真者假之本,淺陋者只知見在,精妙者疑似獨明。
至若醫家之本在學力,學力不到,安能格物致知?而尤忌者,不畏難而自足。
病家之本在知醫,遇士無禮,不可以得賢,而尤忌者,好雜用而自專。
凡此者。
雖未足以盡求本之妙,而一隅三反,從可類推。
總之求本之道無他也,求勿傷其生而已。
列子曰︰聖人不察存亡,而察其所以然。
淮南子曰︰所以貴扁鵲者,知病之所從生也。
所以貴聖人者,知亂之所由起也。
王應震曰︰見痰休治痰,見血休治血,無汗不發汗,有熱莫攻熱,喘生休耗氣,精遺不澀泄,明得個中趣,方是醫中傑。
行醫不識氣,治法從何據,堪笑道中人,未到知音處。
此真知本之言也,學人當知省之。
標本類第五章義有所關,當與此篇互閱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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