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死囚器捐 至少造福5人】
(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21日電)法務部今天執行死刑犯之一的陳金火簽署活體器官捐贈同意書,晚間槍決後送往醫院進行器官移植,至少有5人可因此獲救。
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證實,今晚約8時左右,陳金火執行死刑後,頭部包覆著紗布,戴著維生器,從刑場直接送往醫院的手術室進行器官摘除,為不造成器官受贈者的心理壓力,醫院不願說明器捐細節。
根據醫院人士透露,陳金火至少捐出肝臟、2顆腎臟、骨頭及眼角膜,最少可造福5人,但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,由於國際人權組織相當關注台灣執行死刑的動態,因此醫院方面必須對器官摘除的過程保密。
引用:http://n.yam.com/cna/healthy/20121221/2012122107860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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