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論吳又可】
論吳又可
吳又可撇開仲景而自作溫疫論。則似非仲景之徒者。而吾謂吳又可正深於仲景者也。
仲景於風傷衛。寒傷營。傷風兼寒。傷寒兼風。尚不許混同施治。奚況溫病。又可易麻黃桂枝成法於病之初起。而立達原飲一方。誠可補仲景之未備。至其傳變之後。仍恪遵仲景成法。絲絲入扣。非枕籍仲景者。惡能解此。但書以溫疫命名。殊有未稱。溫病之中。有風溫。有濕溫。
有新邪所傷。有伏邪為病。今論中所指三陽表證。而兼胸膈痞悶。心下脹滿。或腹中痛。或燥結便秘。或熱結旁流。或協熱下利。或嘔吐惡心。舌胎滿布如積粉而渴者。此確是今之濕溫病。又可之法。允為至當。喻嘉言謂濕溫即包疫而言。命名之義。當在乎此。然此特溫病中之一。而尚未該溫病之全。至於疫字之義。凡病長幼率相似者名曰疫。疫毒之最厲者。如大頭瘟。蝦蟆瘟。絞腸瘟。軟腳瘟。瓜瓤瘟。疙瘩瘟。種種危證。呼吸死生。另有治法。非達原飲一方。所能該括。且不獨陽毒之病為疫。即陰經之病亦能成疫。試以近事征之。嘉慶年間。民患咽瘡者多。甚則下利。此少陰證也。
道光之初。民病霍亂者多。甚則轉筋。
此厥陰證也。
皆疫也。
仲景論中具有成法。依法治之。率多痊可。然則又可之書。非不足以輔翊仲景。予謂當易其名曰濕溫論。則名斯稱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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