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春秋左傳正義 卷二】
莊公寤生,驚薑氏,故名曰「寤生」,遂惡之。
(寐寤而莊公巳生,故驚而惡之。○寤,五故反。惡,烏路反。注同。)
疏「莊公寤生,驚薑氏,故名曰寤生,遂惡之」。
○正義曰:謂武薑寐時生莊公,至寤始覺其生,故杜云「寐寤而莊公巳生」。
愛共叔段,欲立之。
(欲立以為太子。)
亟請於武公,公弗許。
及莊公即位,為之請製。
公曰:「製,岩邑也,虢叔死焉。
佗邑唯命。」
虢叔,東虢君也。
恃製岩險而不脩德,鄭滅之。
恐段複然,故開以佗邑。
(虢國,今熒陽縣。
○亟,欺冀反,數也。
為,於偽反。
岩,五銜反,本又作岩。
虢,瓜伯反,國名。
複,扶又反。)
疏注「虢叔」至「陽縣」。
○正義曰:僖五年傳曰「虢仲、虢叔,王季之穆也」。
《晉語》稱文王「敬友二虢」,則虢國本有二也。
晉所滅者,其國在西,故謂此為東虢也。
《鄭語》:史伯為桓公詐謀云:「虢叔恃勢,鄶仲恃險,晉有驕侈怠慢之心。
君以成周之眾,奉辭伐罪,無不克矣。」
桓公從之。
是其恃險而不脩德為鄭滅之之事也。
賈逵云「虢叔封西,虢仲封東」,而此云「虢叔,東虢君」者,言所滅之君字叔也。
傳云虢仲譖其大夫,謂叔之子孫字曰仲也。
案傳燕國有二,則一稱北燕;
邾國有二,則一稱小邾。
此虢國有二而經傳不言東西者,於時東虢巳滅,故西虢不稱西;
其並存之日,亦應以東西別之。
《地理誌》云「河南郡熒陽縣」。
應劭云:故虢國,今虢亭是也。
請京,使居之,謂之京城大叔。
(公順薑請,使段居京,謂之「京城大叔」,言寵異於眾臣。
京,鄭邑,今熒陽京縣。
○大音泰,注及下皆同。)
祭仲曰: 「都城過百雉,國之害也。
(祭仲,鄭大夫。
方丈曰堵,三堵曰雉。
一雉之牆,長三丈,高一丈。
侯伯之城,方五裏,徑三百雉,故其大都不得過百雉。
○過,古臥反後不音者皆同。
堵,丁古反。
長,直亮反,又如字。
高,古報反,又如字。
徑,古定反。)
疏注「祭仲」至「百雉」。
○正義曰:注諸言「大夫」者,以其名氏顯見於傳,更無卑賤之驗者,皆以大夫言之。
其實是大夫以否,亦不可委知也。
定十二年《公羊傳》曰「雉者何?
五板而堵,五堵而雉」。
何休以為堵四十尺,雉二百尺。
許慎《五經異義》、《戴禮》及《韓詩》說,八尺為板,五板為堵,五堵為雉。
板廣二尺,積高五板為一丈。
五堵為雉,雉長四丈。
古《周禮》及《左氏》說,一丈為板,板廣二尺。
五板為堵,一堵之牆,長丈高丈。
三堵為雉,一雉之牆,長三丈高一丈,以度其長者用其長,以度其高者用其高也。
諸說不同,必以雉長三丈為正者,以鄭是伯爵,城方五裏,大都三國之二,其城不過百雉,則百雉是大都定製,因而三之,則侯伯之城當三百雉,計五裏積千五百步,步長六尺,是九百丈也。
以九百丈而為三百雉,則雉長三丈。
賈逵、馬融、鄭玄、王肅之徒為古學者,皆云雉長三丈,故杜依用之。
侯伯之城,方五裏,亦無正文。
《周禮•冬官•考工記》「匠人營國,方九裏,旁三門」,謂天子之城。
天子之城方九裏,諸侯禮當降殺,則知公七裏,侯伯五裏,子男三裏,以此為定說也。
但《春官•典命職》乃稱上公九命,侯伯七命,子男五命,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命數為節。
鄭玄以為國家國之所居,謂城方也如《典命》之言,則公當九裏,侯伯七裏,子男五裏,故鄭玄兩解之。
其注《尚書大傳》以天子九裏為正說,又云或者天子之城方十二裏。
《詩•文王有聲》箋言文王城,「方十裏。
大於諸侯,小於天子之製」。
《論語》注以為公「大都之城方三裏」,皆以為天子十二裏,公九裏也。
其駁《異義》,又云「鄭伯城方五裏」。
以《匠人》、《典命》俱是正文,因其不同故兩申其說。
今杜無二解,以侯伯五裏為正者,蓋以《典命》所云國家者,自謂國家所為之法,禮儀之度,未必以為城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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