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華百科全書●傳記●宋祁】 宋祁(西元九九八~一○六一年),字子京,開封雍丘人,與兄庠同時舉進土,禮部奏祁第一名,而章獻太后擢其兄,降祁第十。
釋褐,授軍事推官。
累遷太常博士、直史館、同知禮院,定樂器。
又遷員外郎、同修起居注。
權度支判官,疏請去冗員,節冗費,用經西北之軍屯。
次當知制誥,以兄庠在中書,乃除天章閣待制、同知禮院。
俄改太常寺、兼禮儀事。
庠罷,祁亦出知州。
終還為知制誥、權同判流內銓。
既遷翰林學士、提舉諸司庫務,除弊創新,徙兼侍讀學士。
范仲淹罷參知政事,章得象薦祁,而仁宗屬意於庠,遂改龍圖學士、史館修撰。
旋遷右諫議大夫,充群牧使。
庠為樞密使,祁復職翰林。
當張貴妃制,初欲行冊禮。
而祁誤以誥呈,落職,知許州。
未幾,復侍讀、龍圖二學士及修撰,遷給事中。
又坐其子與張彥方遊,出知亳州,易集賢殿修撰,修唐書。
歲餘,以禮部侍郎、知成德軍,請弛馬禁。
徙定州,以鎮、定扼賊衝為國門戶,請合為一路,與兩河應援;
又上禦戎論七篇,加端明殿學士。
尋遷吏部侍郎、知益州。
代還,除三司使;
又以包拯等論列,且其兄又執政,遂依前三學士、修撰、知鄭州。
祁雖外官,亦以史稿自隨,至是書成,遷左丞,進工部尚書。
嗣拜翰林學士承旨,復領牧使。
卒年六十四,贈刑部尚書,諡景文。
祁善文章,所著唐書列傳,與歐陽修紀、志、表齊名,另有文集、筆記見於世。
然清約莊重,不逮其兄。
論者謂祁不至公輔,亦以此云,顧知者惜之。
(金中樞)
引用:http://ap6.pccu.edu.tw/Encyclopedia/data.asp?id=1164 |